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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(常建〔2013〕182号)
发布时间:2013-8-9新闻来源:互联网

金坛市住建局,溧阳市住建委,武进区住建局,新北区城建局,戚区建设局,各有关建设、施工、监理单位:

近日我市连续出现异常高温,气象部门发布高温红色预警信号,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带来了严重影响,为督促建设、施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《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》,切实做好建筑工地高温酷暑期的防暑降温工作,确保施工现场一线施工人员的健康和人身安全,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施工人员中暑和各类安全生产事故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采取有效措施,确保作业人员健康、安全

各建设、施工单位要针对当前连续高温,作业人员易疲劳、易中暑、易发生事故的特点,督促项目部有效落实防暑降温措施,调整作息时间,高空作业、室外作业避开高温时段,室内作业场所、办公室及宿舍加强通风和降温。高温红色预警期间造成的工期延误,按不可抗力处理,发生的相应费用由建设、施工、监理单位相互协商予以确认,纳入工程竣工结算范畴。

二、加大督查力度,确保防暑降温措施落实到位

各级建设安监部门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督查,重点督查:

1.防暑降温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。施工单位制定防暑降温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,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情况。

2.高温期间作息时间安排情况。在高温期间,施工项目部是否严格执行常建〔2013〕148号文规定,合理安排高温期间的施工作息时间;当气温达到40℃以上,是否停止室外露天作业;高温期间是否严格控制加班加点,施工现场是否安排管理人员跟班作业。

3.防暑降温用品配备情况。施工现场是否配备毛巾、清凉油、仁丹、风油精等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,并保证每天供给茶水等清凉解暑饮品。

4.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。高处作业是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;地下、粉尘、油漆作业等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措施,施工现场、员工生活、办公区域的消防设备是否完好。

三、完善应急预案,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

各辖市(区)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气象情况,建立健全预警制度。根据夏季施工特点,督促相关企业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。一是做好气象部门发布高温预警后的响应工作,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,落实各项预防措施。二是做好各类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。三是认真组织开展防暑降温与中暑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。

二〇一三年八月九日